作者xross (xross)
看板marriage
標題Re: [閒聊] 夫妻資產分配
時間Sat Jun 15 05:26:56 2024
(以下為路人看回文的直覺觀點 事實怎樣只有當事人知)
看起來早就財務自由 只有心魔讓原PO不開心
版上不是很多諮商師 該發揮所長了
文章一直提錢 但其實在低開銷地區(何況房子和雜費也早免費包) 早就財富自由
也常常出國 本應樂呵呵 卻因為神奇的人性變成大家都不快樂
結果本人一直談分配 版友也直想教育別人怎麼分配 實在是讓我很不適應
(版上不都說 自己原生家庭自己扛 關我啥事 那自己原生家庭紅利不也跟你無關??
何況 這是好事啊? 難道你要像很多文抱怨要寄錢回去??)
如果要更多錢 鑑於台灣房市股市瘋漲 隨便調整策略 都會再多很多很多
但所有人都一直吵分配 所以著眼點就不是增加資產@ @
老公不想瘋狂工作也很好理解啊 如同很多國家課所得稅50% 75% 那就沒啥人加班加點
他瘋狂做 (假如)賺個三四百 還不是會吵分配 可能吵更兇 何況這多賺的幾百
稅後可能還遠遠不如做好投資 (台灣可沒有證所稅)
小孩還少出國 少人顧
我覺得啦 想拚高薪的人本身要享受工作才行 不然工作上要多操心很多事
反過來 你賺150你不驕傲開心嗎 你不享受工作嗎 自給自足 還可以照顧人
不知道你在焦慮啥?? 一直算錢?
最後貼一個
手上有大筆"投資閒錢"的人很少喔
根據這個已排除 House Poor 的調查
https://www.henleyglobal.com/publications/wealthiest-cities-2024
台北也才3萬人 有三四千萬台幣可以瞎搞
※ 引述《GreenLabel ()》之銘言:
: 我是原po
: 純討論勿傷和氣,單純就很多人留言的幾個疑問釐清
: 1. 家用40萬是不是太少 ?
: 不會,因為我們有在記帳,40萬是這幾年的平均
: 我們情況比較幸運,我們住在一個親戚家,鄉下2棟透天連在一起的,一棟給我們住
: 親戚家蠻有錢且大方的,所以水電/網路/稅 這些,他們都一起付
: 家用每月估算需要 : 手機網路(1000)+學費(4000)+油錢(1000)+三餐(20000)+日用品(4000)
: 大概是每月3萬,一年就是36-40萬。 75萬是個大概值,我其實是給他月薪32000
: 家用的部份是他記帳,記多少我給多少。前幾年的記錄,一年大概都是75-80萬
: 家用已包含老公的 食住行,其他是純給他花用。
: 我自己剩下的一半也要 食+行+日用品,
: 再加上我回家的七天,一般都會帶他們出門吃大餐,二天一夜旅行
: 一年下來也都10萬以上。所以薪水的剩餘大概會剩30-35萬左右
: 一般我會拿來投資理財。
: 2. 老公的錢的來源
: 非遺產,老公家經濟不錯,父母贈與他二間房子出租+上千萬股票債卷等
: 房子是掛他名下的,股票債卷說是借他投資,利息可給他。
: 3. 為什麼我不平衡
: 因為自從老公多了這些收入,今年已出國三次了,有一次有帶小孩去,有二次是跟朋友
: 小孩放給親戚幫忙帶。
: 4. 老公去上班的條件
: 雖然講很多錢,但我們還是相愛的?
: 他去上班的條件是,我必須換掉工作,找一個可以下班回家的工作
: 一起上班-下班帶小孩。家用的話可以平分
: 但這點我猶豫很久,等於是要放棄我現在的事業跟薪資水平(同一公司待了12年了)
: 況且目前我們住的地方偏鄉下,沒什麼好工作,若要找好工作還要再租屋
: 如果老公夫家的那筆收入,可以加入到家庭收支,我覺得生活品質還可以提升
: 但如果他只是私用,那我換工作後的薪水扣掉家用甚至真的租屋後的房貸
: 就幾乎所剩無幾了。
: 以上可以當作我來吐吐苦水,當然也可以罵醒我,工作哪有家庭重要
: ※ 引述《GreenLabel ()》之銘言:
: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 借朋友帳號,先說我是女方。
: : 我跟老公結婚6年了,有一個女兒5歲,婚前我的工作能力就比老公強,薪資也比較高
: : 所以婚後我們協議,由老公全職帶小孩,我在外工作
: : 我的工作性質是要到處出差,大概平均40天可以請一個7天長假在家。
: : 老公全職帶小孩,家事/接送/三餐,也都可以照料的很好
: : 所以我年薪大概150萬,給老公一半,也就是大概75萬,當作他的花費以及家用
: : 當然也包含小孩的花費/學費。
: : 一切都很美好...我覺得有能力養家,生活雖然陪伴較少,但也過的還不錯。
: : 事情從這裡開始。
: : 去年老公得到夫家提供的一筆資產,股票+房產,股息+被動收入大概也1年70萬
: : 我跟老公提議,這筆錢是不是當作你的收入,加上我的收入,我們全家收入
: : 150+70=220萬,扣掉小孩跟家用40萬,我們所得平分每人90萬
: : 但老公不同意...
: : 他說這是他們家給的,不算他的收入,所以我還是要給他薪水的一半
: : 我說這樣很不公平,不然換我全職帶,你去工作養我
: : 他說ok,他只能找年薪70萬左右的工作,會分我35萬
: : 我想想也不對,他的被動一年70萬完全不算在家庭收入,只屬於他自己的支配金額
: : 跟他吵這個,他只會說這是爸爸給的不算,誰叫你爸沒有給你
: : 我要怎麼反駁? 大家會怎麼選擇呢?
: : 1. 繼續維持目前給一半收入的情況,當初老公沒那筆被動。
: : 2. 不要那麼辛苦工作了,換老公去工作,每年領35萬
: : 3. 繼續跟他談判,交出被動收入於家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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