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riage
(以下為路人看回文的直覺觀點 事實怎樣只有當事人知) 看起來早就財務自由 只有心魔讓原PO不開心 版上不是很多諮商師 該發揮所長了 文章一直提錢 但其實在低開銷地區(何況房子和雜費也早免費包) 早就財富自由 也常常出國 本應樂呵呵 卻因為神奇的人性變成大家都不快樂 結果本人一直談分配 版友也直想教育別人怎麼分配 實在是讓我很不適應 (版上不都說 自己原生家庭自己扛 關我啥事 那自己原生家庭紅利不也跟你無關?? 何況 這是好事啊? 難道你要像很多文抱怨要寄錢回去??) 如果要更多錢 鑑於台灣房市股市瘋漲 隨便調整策略 都會再多很多很多 但所有人都一直吵分配 所以著眼點就不是增加資產@ @ 老公不想瘋狂工作也很好理解啊 如同很多國家課所得稅50% 75% 那就沒啥人加班加點 他瘋狂做 (假如)賺個三四百 還不是會吵分配 可能吵更兇 何況這多賺的幾百 稅後可能還遠遠不如做好投資 (台灣可沒有證所稅) 小孩還少出國 少人顧 我覺得啦 想拚高薪的人本身要享受工作才行 不然工作上要多操心很多事 反過來 你賺150你不驕傲開心嗎 你不享受工作嗎 自給自足 還可以照顧人 不知道你在焦慮啥?? 一直算錢? 最後貼一個 手上有大筆"投資閒錢"的人很少喔 根據這個已排除 House Poor 的調查 https://www.henleyglobal.com/publications/wealthiest-cities-2024 台北也才3萬人 有三四千萬台幣可以瞎搞 ※ 引述《GreenLabel ()》之銘言: : 我是原po : 純討論勿傷和氣,單純就很多人留言的幾個疑問釐清 : 1. 家用40萬是不是太少 ? : 不會,因為我們有在記帳,40萬是這幾年的平均 : 我們情況比較幸運,我們住在一個親戚家,鄉下2棟透天連在一起的,一棟給我們住 : 親戚家蠻有錢且大方的,所以水電/網路/稅 這些,他們都一起付 : 家用每月估算需要 : 手機網路(1000)+學費(4000)+油錢(1000)+三餐(20000)+日用品(4000) : 大概是每月3萬,一年就是36-40萬。 75萬是個大概值,我其實是給他月薪32000 : 家用的部份是他記帳,記多少我給多少。前幾年的記錄,一年大概都是75-80萬 : 家用已包含老公的 食住行,其他是純給他花用。 : 我自己剩下的一半也要 食+行+日用品, : 再加上我回家的七天,一般都會帶他們出門吃大餐,二天一夜旅行 : 一年下來也都10萬以上。所以薪水的剩餘大概會剩30-35萬左右 : 一般我會拿來投資理財。 : 2. 老公的錢的來源 : 非遺產,老公家經濟不錯,父母贈與他二間房子出租+上千萬股票債卷等 : 房子是掛他名下的,股票債卷說是借他投資,利息可給他。 : 3. 為什麼我不平衡 : 因為自從老公多了這些收入,今年已出國三次了,有一次有帶小孩去,有二次是跟朋友 : 小孩放給親戚幫忙帶。 : 4. 老公去上班的條件 : 雖然講很多錢,但我們還是相愛的? : 他去上班的條件是,我必須換掉工作,找一個可以下班回家的工作 : 一起上班-下班帶小孩。家用的話可以平分 : 但這點我猶豫很久,等於是要放棄我現在的事業跟薪資水平(同一公司待了12年了) : 況且目前我們住的地方偏鄉下,沒什麼好工作,若要找好工作還要再租屋 : 如果老公夫家的那筆收入,可以加入到家庭收支,我覺得生活品質還可以提升 : 但如果他只是私用,那我換工作後的薪水扣掉家用甚至真的租屋後的房貸 : 就幾乎所剩無幾了。 : 以上可以當作我來吐吐苦水,當然也可以罵醒我,工作哪有家庭重要 : ※ 引述《GreenLabel ()》之銘言: :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 借朋友帳號,先說我是女方。 : : 我跟老公結婚6年了,有一個女兒5歲,婚前我的工作能力就比老公強,薪資也比較高 : : 所以婚後我們協議,由老公全職帶小孩,我在外工作 : : 我的工作性質是要到處出差,大概平均40天可以請一個7天長假在家。 : : 老公全職帶小孩,家事/接送/三餐,也都可以照料的很好 : : 所以我年薪大概150萬,給老公一半,也就是大概75萬,當作他的花費以及家用 : : 當然也包含小孩的花費/學費。 : : 一切都很美好...我覺得有能力養家,生活雖然陪伴較少,但也過的還不錯。 : : 事情從這裡開始。 : : 去年老公得到夫家提供的一筆資產,股票+房產,股息+被動收入大概也1年70萬 : : 我跟老公提議,這筆錢是不是當作你的收入,加上我的收入,我們全家收入 : : 150+70=220萬,扣掉小孩跟家用40萬,我們所得平分每人90萬 : : 但老公不同意... : : 他說這是他們家給的,不算他的收入,所以我還是要給他薪水的一半 : : 我說這樣很不公平,不然換我全職帶,你去工作養我 : : 他說ok,他只能找年薪70萬左右的工作,會分我35萬 : : 我想想也不對,他的被動一年70萬完全不算在家庭收入,只屬於他自己的支配金額 : : 跟他吵這個,他只會說這是爸爸給的不算,誰叫你爸沒有給你 : : 我要怎麼反駁? 大家會怎麼選擇呢? : : 1. 繼續維持目前給一半收入的情況,當初老公沒那筆被動。 : : 2. 不要那麼辛苦工作了,換老公去工作,每年領35萬 : : 3. 繼續跟他談判,交出被動收入於家庭使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9.36.164.58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718400422.A.B5A.html
makotoyan : 推,一手好牌搞成全部人不開心 06/15 07:23
gilbertchen8: 如果不計入數間北市不動產 還有3-4千萬可以敗 真的 06/15 07:27
gilbertchen8: 財富自由 估計總財富有個10億不是問題 06/15 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