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ome-sale
小弟住的地方屬於集合式住宅 整個社區約30年 我們這棟旁邊有一小塊空地 目前看起來應該是我持分包含的土地 但一樓的住戶用柵欄把出入口圍起來了 (這入口也可以通到他家後門 應該就是這個原因才擋起來的) 因為我有些外牆的工程要處理 必需在這邊搭梯子 我去地政事務所問過 他們說 就地籍資料上看起來是我的土地持分沒有錯 但不確定當初建商在蓋的時候 有沒有提出分管協議 類似表示 這塊土地屬於一樓所有 有的話就是屬於一樓的 其他人不能用 理論上屋主要有(如果前前前任屋主有傳下來的話) 管委會應該也要有 接下來去管委會詢問這件事 他們說資料太久了 沒有留 然後我把柵欄給他看 他們說這看起來有點怪 沒看過有人這樣做的 然後開啟耍廢模式 不知道 不清楚 不確定 你們用戶自己去協調 接下來把這件事拿出來和一樓屋主討論 他堅持這塊地是他的 然後說柵欄不是他設的 他來就有了 我跟他說 你是否有文件證明這塊土地是你獨有的 他也不置可否 但明確說 要是有人進去的話他就要報警 -- 補充一下 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和屋主說我有裝修的需求 搞不好他直接就讓我過去了 聽起來很簡單 不是嗎 因為這屋主是社區出了名難搞的名人 去管委會一講他們就知道是誰 好好講根本沒用 先確定一下是不是他的比較重要 -- 請問各位遇到這種事情會怎麼解決? 柵欄的部分可以報拆違建嗎? 我現在想到最正式的做法是寄存證信函 表明這塊土地就我手上權狀的持分解讀起來 我也有權力使用 如果他有其他證明文件的話麻煩盡快提出 如果柵欄讓我無法通過的話 可能會有強制罪的問題? (為什麼不讓我使用我的土地) 反煩請各位賜教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16.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730120147.A.EB9.html
Yishanhuang: 理論上你是共有人你進去他也拿你沒皮條 10/28 21:14
aass5566: 感覺只有上法院了 法院判誰的就是誰的 一番兩瞪眼 不 10/28 21:14
aass5566: 過你要告的話要有證據舉證才行 10/28 21:14
Yishanhuang: 野蠻一點可以叫粗工直接進去啦... 10/28 21:14
Yishanhuang: 反正雙方都無法舉證XD 10/28 21:15
Chricey: 有人用過中醫針灸治療關節痛的嗎?效果如何? 10/28 21:15
F93935: 法定空地吧,既存違建你可以提侵佔訴訟 10/28 21:21
akita690: 感覺是一樓的約定專用 10/28 21:27
有可能 但他要提出證明 對吧? 不然我權狀上的持份也有涵蓋這邊 為什麼不能用
Slipknot: 去建管處調看看規約有沒有寫? 10/28 21:47
我去了解看看 謝謝 ※ 編輯: ncage (114.136.116.214 臺灣), 10/28/2024 21:49:50
mg880613: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1870647 10/28 22:39
Chricey: 關節痛睡覺就能治了,吃什麼UC2 10/28 22:39
mg880613: 我們社區也有類似狀況,你可以看看以上內容,如果建築是 10/28 22:41
mg880613: 84年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實施前建造,很有可能就是默示 10/28 22:41
mg880613: 分管,不用文件證明的 10/28 22:41
謝謝你的資訊 是在84後蓋的
MTKer5566: 感覺你也很難搞 10/28 22:57
Kroner: 哇勒,UC2 這個東西真的是太讚了 10/28 22:57
MTKer5566: 30年的東西了,你要別人拿出證明文件 10/28 22:58
MTKer5566: 一樓戶的前後門口幾乎都有約定專用 10/28 22:59
MTKer5566: 拿不出來不代表沒有 10/28 22:59
MTKer5566: 就像蔡英文的博士學歷一樣,拿不出證明,但她堅持真的 10/28 23:00
Chricey: UC2推薦?有人試過嗎?靠譜嗎? 10/28 23:00
MTKer5566: 假不了 10/28 23:00
就是比誰臉皮厚 不是嗎
MTKer5566: 且用這個學位去大學教書教那麼久了 10/28 23:01
MTKer5566: 都變成既成道路既成學位了 10/28 23:01
MTKer5566: 你好好的利用民法792條比較實際啦,想這些有的沒的互 10/28 23:09
Chricey: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10/28 23:09
MTKer5566: 相傷害的,實務上你才是難搞的人,我看多了 10/28 23:09
恩 你提供新的解法是挺感謝你的 不過竟然站在劃地為王的立場幫忙說話 也是挺有趣的 台灣最不缺的就是這種一樓買房送車位或是買房送地的惡霸 用合法的方式去爭取權益 還會被批評難搞 ※ 編輯: ncage (114.136.116.214 臺灣), 10/28/2024 23:22:47
wu7477: 建商在買賣契約書內容通常會把一樓使用權寫入,很多人並 10/28 23:41
wu7477: 未意識到自己早簽了分管協議,通常爭執是後面遷入的住戶要 10/28 23:41
wu7477: 不要受這拘束,所以原始契約書最好要保留。 10/28 23:41
Kroner: 剛開始吃UC2,期待 10/28 23:41
akita690: 能修外牆才是目的,溝通這件事就好,不要扯其他的,生 10/29 09:40
akita690: 命有限,就你的描述,一樓應該最多列管違建,但是有約 10/29 09:40
akita690: 定專用。你跟樓下扯使用權對方不會有好臉色 10/29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