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836055 車停社區車道 1小時罰1萬/住戶挨罰125萬 法官判准 2024/10/20 05:30 影響進出 住戶大會訂罰則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處豪華社區,因兩戶住戶把車停放於車道,害其他住戶汽車無法通行,社區管委會開會決議增加占用公共設施、每一小時處一萬元罰款的社區規約條款,張姓住戶把車停在車道上一百多個小時,警察勸他移車時,他答覆「不要吵」後掛電話。管委會打官司聲明張男應「給付社區罰款」一四五萬元,張男答辯是因大門緊閉,才被迫把車停於車道;但法官檢視照片,顯示當時大門敞開,認為管委會處罰合理,占用車道時間約一二五小時,判決張男支付一二五萬元罰款確定。 警勸移車 他掛電話不理 該社區有廿戶獨棟住戶,近年成交價每棟近四千萬元。判決書指出,該社區管委會主張,有兩家住戶常把車停在車輛唯一進出大門的車道上,致使其他住戶汽車無法出入,上班、上學遲到且影響出入安全;社區住戶遂於去年一月七日開會約定,占用公共設施且勸導不聽,每小時處一萬元罰款,不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算。 管委會提告指出,張姓住戶去年一月十一日把車停在大門車道九個多小時,數天後又停車十多小時及連續停放一三三小時,經住戶勸導及管委會主委報警,張男都未即時挪車,計算共停車一四五小時,請求給付一四五萬元罰款。 張男答辯稱,管委會原本發遙控器給住戶開大門,後來改用手機APP操作,卻沒有為他設定APP,他無法開門,被迫把車停於車道上;管委會自訂規約,停一天就罰廿四萬元顯不合理。 住戶稱被迫停車道 敗訴確定 台中地院一審認為,該社區所有權人會議經半數人出席、過半數同意通過違停處罰條款,符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且一體適用於全體住戶,並無針對性或不公平。 此外,曾有住戶勸導移車,張男遲至傍晚才移車,辯稱大門關閉被迫停於車道,但住戶拍攝的照片顯示當時大門敞開;另一次管委會報警並控告張男強制罪(不起訴),員警致電勸導張男挪車,張答覆「不要吵」就掛斷電話,法官因此認定管委會開罰合法,判如數給付一四五萬元。 張男上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將停車占用道路時間重新計算,認為違停一二五小時,判張男支付一二五萬元罰款確定。 ------ 心得: 法律真的不是人人平等耶,我們社區訂的規約比這個合理多了還是被衡平調整;結果這社區訂超誇張的罰款,法官居然認為合理真的判125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203.22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30892184.A.BAA.html
hmt17: 豪華社區 低端素質 11/06 19:24
longkiss0618: 管委會的規則看起來很多都超越法律 11/06 19:24
superpie007: 小錢 11/06 19:25
glenmarlboro: 故意擋路罰了不是剛好?沒人幫他設定app?為啥要幫他 11/06 19:27
glenmarlboro: 設定 就他是大爺喔? 11/06 19:27
Kroner: 搞笑吧!關節痛,你能嚴重點嗎?我要讓你知道什麼叫真正的痛! 11/06 19:27
Angrboda: 內線龜車擋路都應該要下地獄的 這個才百來萬會不會太輕 11/06 19:29
Angrboda: 了 11/06 19:29
asgardgogo: 死好啊 在搞嘛很皮阿 11/06 19:29
Catalyst: 死好 有車位不好好停車 11/06 19:41
Chricey: 不動對關節最好,拎北都躺著 11/06 19:41
features: 社區有訂規約,依照規約罰款 11/06 19:42
features: 死好 罰到他賣房啊 笑死 11/06 19:42
AIRWAY1021: 這擺明要搞其他人的 11/06 19:42
lusifa2007: 他就惡意重大咩 這種咖小也不缺125萬啦 等到銀行帳戶 11/06 19:44
Kroner: 求推薦UC2,樓下請提供三家 11/06 19:44
lusifa2007: 被執行他就知道 11/06 19:44
VAGERI: 非常高級的停車格XDD 請繳好繳滿停車費 11/06 19:45
deathtrap: 自己就愛跟別人吵,連盆栽擺放位置也要刁其他住戶 11/06 19:46
d12345631: 二審判定了 定讞了!乖乖繳吧 11/06 19:53
Chricey: 有人知道如何處理關節痛嗎?求分享! 11/06 19:53
amethystboy: 2審就逆轉了啦 11/06 19:54
lancelot123: 樓上有沒有帶眼?就定讞了還在二審逆轉 11/06 19:55
majongson: 這社區有錢人應該不少,花一點錢就可以好好處理,對付 11/06 19:56
majongson: 這種人用法律沒用,他一樣皮皮的 11/06 19:56
Kroner: 剛開始吃UC2,期待 11/06 19:56
jansan: 故意阻礙讓他人無法通行 說實話 這金額我覺得太低了 應該 11/06 19:58
jansan: 要有懲罰性賠償才合理 11/06 19:58
k7881683: 死三寶 11/06 20:02
snakano: 125萬可以買一台進口車了 11/06 20:04
Kroner: 喔喔喔,UC2 真的是超讚的啦 11/06 20:04
shuuptt: 社區規章就是社區法律啊..這也是住戶決策出來的當然沒問 11/06 20:07
shuuptt: 題 11/06 20:08
max769: 法院認證 11/06 20:08
vt1009: 公法不管私人土地停車 他就不長眼 11/06 20:11
Chricey: 關節痛就老人病 11/06 20:11
master32: 住戶應該很後悔沒訂100萬/小時,這波就賺翻了XDDD 11/06 20:12
a123453906: 拿這條去對付其他住戶就可以了 你敢放任何東西占用 11/06 20:14
a123453906: 到公共空間就直接告 125萬馬上就賺回來 11/06 20:14
ckgodboy: 明顯故意且長期惡意 11/06 20:15
Chricey: 求推薦靠譜的復健診所,小弟關節治好再來跪謝! 11/06 20:15
leutk: 雖然這人很白目 制裁他也是滿爽的 但是管委會可以這樣也很 11/06 20:15
leutk: 屌 11/06 20:15
asan1314: 低能死好 不多罰點 垃圾 11/06 20:16
ahyang: 應該被砸車打死全家吧,只罰款太不合理 11/06 20:19
Kroner: 5樓關節跟X一樣 11/06 20:19
lizardc1: 怎麼沒人買兇砸車? 11/06 20:20
ymy7171: 在車道停五天多有掉落物在車上也是正常的 11/06 20:22
cuteneo: 道交條例學一下好嗎 就是要這樣 違規仔才會怕 11/06 20:31
a129517496: 這個早就違反比例原則 法官是智障嗎-.- 11/06 20:32
Chricey: 關節痛有人有有效的復健方法嗎? 11/06 20:32
jiern: 比例原則?那條法律有規定上限是多少 11/06 20:36
jiern: 每戶近4千萬的住戶不會先詢問律師如何訂社區罰款 11/06 20:37
SAABSAAB: 125萬也是管委會賺 說穿了就是社區 這就只是恐怖平衡 11/06 20:38
longtimens: 比例原則?被卡了一百多個小時 搞不好人家一秒幾十萬 11/06 20:39
Chricey: UC2是啥東西?求解釋啦! 11/06 20:39
longtimens: 上下欸 11/06 20:39
longtimens: 真要講比例應該是罰太少 11/06 20:39
clvmomo: 笑死 11/06 20:42
coffee112: 怎麼可能 這金額也太扯了吧?! QQ 11/06 20:46
Kroner: 關節痛這種東西,比鬼還可怕! 11/06 20:46
neil0611: 笑死 11/06 20:49
YJM1106: 大家都同意 就沒有比例原則問題了? 11/06 20:52
wjes30325: 四輪仔 11/06 20:52
wjes30325: 別人家的公家的 通通是我家的概念 11/06 20:54
Kroner: 看到有人提到關節痛,我就想到有一篇UC2推薦的文章 11/06 20:54
a80070: 不是要幫怪人說話 但真的判125萬是三小... 11/06 20:54
higger: 難道訂一小時100萬也能罰? 11/06 20:55
brella: 覺得罰得剛好 11/06 20:56
baritone7563: 社區規約比憲法大沒錯啊 11/06 20:56
Chricey: 有人知道UC2和其他關節保健品的差異嗎? 11/06 20:56
hanker1210: 台男的嘴臉 不意外 11/06 20:56
brella: 訂一小時100萬,自然有酌減的空間 11/06 20:56
brella: 但這個案例,被罰的,我只能說活該4好 11/06 20:56
BC0710: 道路違停也開一次一萬 不知道還會不會有人敢停 11/06 20:56
Kroner: 關節痛有人有有效的復健方法嗎? 11/06 20:56
jazzprozac: 金額有點扯 但確實應該懲罰 11/06 20:56
saintlin: 自以為權貴大爺,但這社區也都住權貴阿,你一個人擋所 11/06 20:58
saintlin: 有權貴被教訓真的剛好。 11/06 20:58
saintlin: 有權貴被教訓真的剛好。 11/06 20:58
Kroner: 看到有人提到關節痛,我就想到有一篇UC2推薦的文章 11/06 20:58
edward000000: 讚 法治社區 11/06 21:02
mopigou: 罰重一點,下次才不敢皮啊 11/06 21:02
wayneshih: 要多無恥才覺得可以停在這裡 11/06 21:02
ga047768: 拜託管委會直接接管交通部。 11/06 21:04
Kroner: 關節痛這種東西,比鬼還可怕! 11/06 21:04
yaritai: 不是看附近停車場每小時均價嗎...... 11/06 21:06
crazywill: 如果停車場均價 故意要鬧的根本不怕好嗎 11/06 21:07
crazywill: 笑死 找不到位 隨便停你車位 給你一小時60?支持重罰 11/06 21:08
tony1768ya: 舒服記得繳 11/06 21:11
Chricey: 關節痛這種東西,比鬼還可怕! 11/06 21:11
YLTYY: 有錢人好猛 11/06 21:11
yechau: 這個這麼離譜的規定,一定是針對他,社區公敵了啦 11/06 21:25
MK47: 爽 讚 11/06 21:26
GiantChicken: 我還以為法院只會用地區均價算欸 11/06 21:34
Chricey: 吃過關節保健品,都沒什麼效果,有推薦的牌子嗎? 11/06 21:34
marshmallowH: 私人之間的約定講什麼人人平等 11/06 21:35
jackie0414: 活該 11/06 21:36
dick929: 用法律討公道,這才是文明人的做法,不愧是豪宅 11/06 21:39
dick929: 不過這個罰錢金額真的有點超出我對法院的印象 11/06 21:42
Chricey: 本魯關節痛始祖,葡萄糖胺保證沒用,乖乖吃UC2 11/06 21:42
dick929: 還以為法院會判罰幾萬元而已 11/06 21:43
dick929: 這次真的要給台中地院一個respect 11/06 21:43
yesyesyesyes: 停車道真的沒品,可是通常會以路近停車行情為主吧 11/06 21:45
woajw: 阿不是很秋 下賤 11/06 21:46
Kroner: 樓上UC2當糖吃,天天走拿飛 11/06 21:46
Ivan210: 會照原罰金判罰應該是引文有聯絡到車主,對方也知道這個 11/06 21:49
Ivan210: 罰金,且不以為意,怒嗆回去又沒悔意繼續停的關係吧 11/06 21:49
UrFather: 主要是嘴秋不要吵 那麼秋就該乖乖罰錢還上法院☺ 11/06 21:49
UrFather: 我每天出門看他一次笑一次就是爽☺ 11/06 21:50
Kroner: 看到關節痛,我就想起我姨媽 11/06 21:50
roger08: 台灣特產台灣刁 11/06 21:56
GiantChicken: 沒看新聞的圖 這之前就上過新聞 看來還在持續抗爭 11/06 21:58
a27588679: 管委會應該馬上修訂一小時1000萬 11/06 22:12
a27588679: 多罰幾次以後都更的資金就有了 11/06 22:12
Kroner: 本魯關節痛始祖,葡萄糖胺保證沒用,乖乖吃UC2 11/06 22:12
YCL13: 另一戶愛停車道的以後應該也不敢亂停了吧XD 11/06 22:16
loveisth520: 88樓是社區同住戶喔 11/06 22:16
PR58: 一二審法官也太優質了吧 難得啊 11/06 22:16
shermanch: 支持 不照規約罰是把管委會當家家酒? 11/06 22:22
Chricey: UC2是天然成分嗎?還是有添加物啊? 11/06 22:22
brella: 上易案件二審確定 不爽就提再審啊XDD 11/06 22:29
justptt978: 水啦 11/06 22:32
aas813913: 靠詐騙賺錢入住的低端人口吧? 11/06 22:32
sansiaman: 公告啦,是你硬要停的,不跟你收錢跟誰收 11/06 22:33
Chricey: UC2對膝蓋特別有用嗎?有人能證實嗎? 11/06 22:33
j003862001: 這個不就是之前改車庫門改到社區車道那戶嗎? 11/06 22:35
j00386200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Xm82EhrRJY 11/06 22:35
j003862001: 看來最後是其他住戶勝利 11/06 22:36
kgkg0057: 台中豪黑 不ey... 11/06 22:36
Chricey: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11/06 22:36
q840813: 法院認證不要臉的髒東西 11/06 22:41
whitecow: 這案子最賺的是律師 11/06 22:55
druu: 部份有錢人總認為世界繞著他們轉啊 11/06 22:56
mb070: 北七,夕鶴 11/06 22:57
Kroner: 看到關節痛,我就想起我姨媽 11/06 22:57
knik119: 好補。其實把每個罰款都調成100萬會更爽 11/06 23:13
altee5566: 呵呵 11/06 23:16
aj46: 樓上一堆不懂管委會和區權會的差別,管委會根本沒那麼大權 11/06 23:24
aj46: 力規範多少金額,是透過區權會所有的區分所有權人投票同意 11/06 23:24
Kroner: UC2是啥東西?求解釋啦! 11/06 23:24
aj46: 通過,當然具有法律效力 11/06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