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mt17: 豪華社區 低端素質 11/06 19:24
→ longkiss0618: 管委會的規則看起來很多都超越法律 11/06 19:24
推 superpie007: 小錢 11/06 19:25
推 glenmarlboro: 故意擋路罰了不是剛好?沒人幫他設定app?為啥要幫他 11/06 19:27
→ glenmarlboro: 設定 就他是大爺喔? 11/06 19:27
噓 Angrboda: 內線龜車擋路都應該要下地獄的 這個才百來萬會不會太輕 11/06 19:29
→ Angrboda: 了 11/06 19:29
推 asgardgogo: 死好啊 在搞嘛很皮阿 11/06 19:29
噓 Catalyst: 死好 有車位不好好停車 11/06 19:41
推 features: 社區有訂規約,依照規約罰款 11/06 19:42
→ features: 死好 罰到他賣房啊 笑死 11/06 19:42
推 AIRWAY1021: 這擺明要搞其他人的 11/06 19:42
推 lusifa2007: 他就惡意重大咩 這種咖小也不缺125萬啦 等到銀行帳戶 11/06 19:44
→ lusifa2007: 被執行他就知道 11/06 19:44
→ VAGERI: 非常高級的停車格XDD 請繳好繳滿停車費 11/06 19:45
噓 deathtrap: 自己就愛跟別人吵,連盆栽擺放位置也要刁其他住戶 11/06 19:46
→ d12345631: 二審判定了 定讞了!乖乖繳吧 11/06 19:53
推 amethystboy: 2審就逆轉了啦 11/06 19:54
→ lancelot123: 樓上有沒有帶眼?就定讞了還在二審逆轉 11/06 19:55
推 majongson: 這社區有錢人應該不少,花一點錢就可以好好處理,對付 11/06 19:56
→ majongson: 這種人用法律沒用,他一樣皮皮的 11/06 19:56
推 jansan: 故意阻礙讓他人無法通行 說實話 這金額我覺得太低了 應該 11/06 19:58
→ jansan: 要有懲罰性賠償才合理 11/06 19:58
噓 k7881683: 死三寶 11/06 20:02
推 snakano: 125萬可以買一台進口車了 11/06 20:04
推 shuuptt: 社區規章就是社區法律啊..這也是住戶決策出來的當然沒問 11/06 20:07
→ shuuptt: 題 11/06 20:08
→ max769: 法院認證 11/06 20:08
推 vt1009: 公法不管私人土地停車 他就不長眼 11/06 20:11
推 master32: 住戶應該很後悔沒訂100萬/小時,這波就賺翻了XDDD 11/06 20:12
推 a123453906: 拿這條去對付其他住戶就可以了 你敢放任何東西占用 11/06 20:14
→ a123453906: 到公共空間就直接告 125萬馬上就賺回來 11/06 20:14
推 ckgodboy: 明顯故意且長期惡意 11/06 20:15
推 leutk: 雖然這人很白目 制裁他也是滿爽的 但是管委會可以這樣也很 11/06 20:15
→ leutk: 屌 11/06 20:15
噓 asan1314: 低能死好 不多罰點 垃圾 11/06 20:16
→ ahyang: 應該被砸車打死全家吧,只罰款太不合理 11/06 20:19
推 lizardc1: 怎麼沒人買兇砸車? 11/06 20:20
推 ymy7171: 在車道停五天多有掉落物在車上也是正常的 11/06 20:22
推 cuteneo: 道交條例學一下好嗎 就是要這樣 違規仔才會怕 11/06 20:31
推 a129517496: 這個早就違反比例原則 法官是智障嗎-.- 11/06 20:32
推 jiern: 比例原則?那條法律有規定上限是多少 11/06 20:36
→ jiern: 每戶近4千萬的住戶不會先詢問律師如何訂社區罰款 11/06 20:37
推 SAABSAAB: 125萬也是管委會賺 說穿了就是社區 這就只是恐怖平衡 11/06 20:38
→ longtimens: 比例原則?被卡了一百多個小時 搞不好人家一秒幾十萬 11/06 20:39
→ longtimens: 上下欸 11/06 20:39
→ longtimens: 真要講比例應該是罰太少 11/06 20:39
推 clvmomo: 笑死 11/06 20:42
推 coffee112: 怎麼可能 這金額也太扯了吧?! QQ 11/06 20:46
推 neil0611: 笑死 11/06 20:49
推 YJM1106: 大家都同意 就沒有比例原則問題了? 11/06 20:52
推 wjes30325: 四輪仔 11/06 20:52
→ wjes30325: 別人家的公家的 通通是我家的概念 11/06 20:54
推 a80070: 不是要幫怪人說話 但真的判125萬是三小... 11/06 20:54
推 higger: 難道訂一小時100萬也能罰? 11/06 20:55
→ brella: 覺得罰得剛好 11/06 20:56
推 baritone7563: 社區規約比憲法大沒錯啊 11/06 20:56
推 hanker1210: 台男的嘴臉 不意外 11/06 20:56
→ brella: 訂一小時100萬,自然有酌減的空間 11/06 20:56
→ brella: 但這個案例,被罰的,我只能說活該4好 11/06 20:56
推 BC0710: 道路違停也開一次一萬 不知道還會不會有人敢停 11/06 20:56
推 jazzprozac: 金額有點扯 但確實應該懲罰 11/06 20:56
推 saintlin: 自以為權貴大爺,但這社區也都住權貴阿,你一個人擋所 11/06 20:58
→ saintlin: 有權貴被教訓真的剛好。 11/06 20:58
→ saintlin: 有權貴被教訓真的剛好。 11/06 20:58
推 edward000000: 讚 法治社區 11/06 21:02
→ mopigou: 罰重一點,下次才不敢皮啊 11/06 21:02
推 wayneshih: 要多無恥才覺得可以停在這裡 11/06 21:02
推 ga047768: 拜託管委會直接接管交通部。 11/06 21:04
推 yaritai: 不是看附近停車場每小時均價嗎...... 11/06 21:06
推 crazywill: 如果停車場均價 故意要鬧的根本不怕好嗎 11/06 21:07
→ crazywill: 笑死 找不到位 隨便停你車位 給你一小時60?支持重罰 11/06 21:08
推 tony1768ya: 舒服記得繳 11/06 21:11
推 YLTYY: 有錢人好猛 11/06 21:11
推 yechau: 這個這麼離譜的規定,一定是針對他,社區公敵了啦 11/06 21:25
推 MK47: 爽 讚 11/06 21:26
→ GiantChicken: 我還以為法院只會用地區均價算欸 11/06 21:34
推 marshmallowH: 私人之間的約定講什麼人人平等 11/06 21:35
推 jackie0414: 活該 11/06 21:36
推 dick929: 用法律討公道,這才是文明人的做法,不愧是豪宅 11/06 21:39
推 dick929: 不過這個罰錢金額真的有點超出我對法院的印象 11/06 21:42
→ dick929: 還以為法院會判罰幾萬元而已 11/06 21:43
→ dick929: 這次真的要給台中地院一個respect 11/06 21:43
推 yesyesyesyes: 停車道真的沒品,可是通常會以路近停車行情為主吧 11/06 21:45
推 woajw: 阿不是很秋 下賤 11/06 21:46
推 Ivan210: 會照原罰金判罰應該是引文有聯絡到車主,對方也知道這個 11/06 21:49
→ Ivan210: 罰金,且不以為意,怒嗆回去又沒悔意繼續停的關係吧 11/06 21:49
推 UrFather: 主要是嘴秋不要吵 那麼秋就該乖乖罰錢還上法院☺ 11/06 21:49
→ UrFather: 我每天出門看他一次笑一次就是爽☺ 11/06 21:50
→ roger08: 台灣特產台灣刁 11/06 21:56
→ GiantChicken: 沒看新聞的圖 這之前就上過新聞 看來還在持續抗爭 11/06 21:58
→ a27588679: 管委會應該馬上修訂一小時1000萬 11/06 22:12
→ a27588679: 多罰幾次以後都更的資金就有了 11/06 22:12
推 YCL13: 另一戶愛停車道的以後應該也不敢亂停了吧XD 11/06 22:16
推 loveisth520: 88樓是社區同住戶喔 11/06 22:16
推 PR58: 一二審法官也太優質了吧 難得啊 11/06 22:16
推 shermanch: 支持 不照規約罰是把管委會當家家酒? 11/06 22:22
→ brella: 上易案件二審確定 不爽就提再審啊XDD 11/06 22:29
推 justptt978: 水啦 11/06 22:32
推 aas813913: 靠詐騙賺錢入住的低端人口吧? 11/06 22:32
→ sansiaman: 公告啦,是你硬要停的,不跟你收錢跟誰收 11/06 22:33
推 j003862001: 這個不就是之前改車庫門改到社區車道那戶嗎? 11/06 22:35
→ j003862001: 看來最後是其他住戶勝利 11/06 22:36
→ kgkg0057: 台中豪黑 不ey... 11/06 22:36
推 q840813: 法院認證不要臉的髒東西 11/06 22:41
推 whitecow: 這案子最賺的是律師 11/06 22:55
→ druu: 部份有錢人總認為世界繞著他們轉啊 11/06 22:56
推 mb070: 北七,夕鶴 11/06 22:57
推 knik119: 好補。其實把每個罰款都調成100萬會更爽 11/06 23:13
推 altee5566: 呵呵 11/06 23:16
推 aj46: 樓上一堆不懂管委會和區權會的差別,管委會根本沒那麼大權 11/06 23:24
→ aj46: 力規範多少金額,是透過區權會所有的區分所有權人投票同意 11/06 23:24
→ aj46: 通過,當然具有法律效力 11/06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