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uperBike
※ 引述《cokecolatw (cola)》之銘言: : ※ 引述《cokecolatw (cola)》之銘言: : : https://i.imgur.com/BOlhZuk.jpeg
: : https://i.imgur.com/aMuKepG.jpeg
: : https://i.imgur.com/skyZ4hg.jpeg
: : 如題,網路上看到這張罰單跟申訴 : : 以後騎車記得不能帶傾角過彎,要下來用牽的 : : 雖然二輪物理上不可能無傾角過彎 : : 雖然法規也沒規定傾角幾度算危險駕駛 : : 雖然警察無法判斷當下該車傾角幾度 : : 但騎重機就是該死,過彎就是危險駕駛 : : 麻煩彰化交通分隊示範一下 : : 騎車要如何無傾角過彎 : : 或至少給個數據,好讓人不要壓過頭觸犯危險駕駛 : : https://i.imgur.com/wOnmU3k.jpeg
: : 幹嘛?執行公務啦。 : : ----- : : Sent from PttX on my iPhone : https://reurl.cc/XG0XR0 :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李姓男子於去年2月7日下午,騎大型重機車行駛於彰化縣知名 : 的139線道,他於彎道兩度「壓車」,被檢舉達人持錄影畫面舉發,警方開出兩張「危險 : 駕駛」罰單,重罰1萬8000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李男提起行政訴訟並指稱,他為求穩定而 : 「內傾姿勢過彎」,並無超速等危險駕駛,不能單憑「壓車」就處罰,法官認為他行駛於 : 彎道,「壓車」降低重心以利過彎,難以認定是危險駕駛,判決罰單撤銷。 : 判決書指出,李男騎俗稱紅牌或黃牌的大型重機車,於上述時間行駛彰化縣地區跑山熱門 : 地點139線道,他「內傾姿勢過彎」,亦即俗稱的「壓車」,被檢舉達人錄影,向彰化縣 : 警察局彰化分局舉發「危險駕駛機車」,警方開兩張罰單,重罰1萬8000元,記違規點數3 : 點,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且吊扣車牌6個月,李男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 : 訟。 : 李男主張,此路段是雙向單車道,無其他用路人,他也沒有飆車、競速、逼車、蛇行等危 : 險行為,行車路線都保持穩定,雖因車種、車重、車輛軸長,以及他自己身高、體重等因 : 素,為求穩定而以內傾姿勢過彎行駛,不能以他「壓車」即認定是危險駕駛,聲明撤銷罰 : 單。 : 被告的交通部公路局台中區監理所答辯說,李男於當天下午4時38分1至4秒「壓車」, : 隔僅1分鐘,又於39分6至9秒「壓車」,右膝蓋接近道路地面,大幅度變換機車重心,易 : 生機車失去抓地力而傾倒等危險,且該路段彎路都有「慢」標字,李男卻是「壓車」,警 : 方裁罰有據。 : 法官勘驗檢舉達人的兩段影片後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指的「危險駕駛」,並沒 : 有明確定義,但勘驗影片可見,李男雖兩次於彎道處向右傾壓過彎,但除了膝蓋一度接近 : 道路地面外,其餘都是正常騎乘,沒有身體偏離機車、放手駕駛或膝蓋摩擦路面等行為。 : 法官強調,李男「壓車」時的車速正常,穩定行駛車道內,沒有高速超速行駛、變換車道 : 、侵入對向車道或車身摩擦路面,且除非後方有開車的檢舉達人之外,並無其他人行駛於 : 該道路上,李男「壓車」地點,又是曲率不低的彎道,難以認定是「危險駕駛」,判決撤 : 銷罰單,可上訴。 : 彰化縣139線是知名的跑山路段,也是山道猴子聚集,車禍頻傳的道路,李舍咖啡店與少 : 林寺路段,甚至被稱為「死亡彎道」,去年5月至8月,短短3月共3名騎士於這處彎道撞死 : 。 : - : 遲來的正義 : 當初打去監理站靠北他們監理站人員 : 問他們傾角多少度算壓車,講半天講不出來 : 說什麼「為什麼不像普通機車那樣過彎就好」 : 啊就不一樣的東西是在懶覺比雞腿喔? : 問半天說自己沒騎過重機 : 不知道重機過彎是什麼情況 : 但是「看起來覺得hen危險」 : 這些交通、警政單位真的是尸位素餐的飯桶 : 整天超譯法條在搞事 : 政府侵害人民的權益只要幾分鐘 : 美其名有行政救濟的管道 : 但就要人民花一堆時間打行政訴訟 : 政府侵害人民權益(繳罰單、扣牌) : 跟人民行使救濟所費的時間精力完全不成正比 : 騎個車也要被這些法盲胡搞瞎搞,爛死。 後續追蹤結果是,二審又逆轉判罰 判決書在此:https://reurl.cc/xvVL91 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什麼情況 首先,來看臺中區監理所的上訴理由: https://imgur.com/ladiACn 我說你危險就是危險,要多抽象有多抽象 以後只要監理站「覺得你危險」 一率都可以送危險駕駛開罰 https://imgur.com/5JCXEhX 這個「大型重型機車安全駕駛手冊」是什麼鬼? 經查,是交通部公路局寫的東西 光是第一頁我看了就快吐血 https://imgur.com/ncw4Ia3 用路人就是選擇騎車代步而已 是要什麼榮譽精神?吃錯藥喔? 好啦,先來看這句 「參考大型重型機車安全駕駛手冊 傾斜角度超過約25度至30度 即有滑倒或衝入對向車道之可能」 是來自於手冊上的 https://imgur.com/XURilRT 我不知道手冊上 「超過25~30度就有滑倒或衝入對向車道的可能」 的科學根據是哪裡來的 除了少數車輛儀表有顯示傾角的車輛外 一般人也根本不知道自己過彎時傾角多少 之前我用手機內建的水平儀測試一下 隨便一個髮夾彎低速都超過30度 也沒像手冊說的「滑倒」、「衝入對向車道」 https://imgur.com/i0GWbW7 https://imgur.com/ORZfraw 這還是遵照偉大區間測速的速限(40kph)下得出的傾角喔 詳細可以看這支影片 https://reurl.cc/1bN3XV 然後上訴理由下面又寫: https://imgur.com/ZlTpqSZ 「如用內傾斜方式過彎,亦有道路資訊收集過晚、視野不佳等缺點。」 對應手冊的部分是: https://imgur.com/6B6CrkY 手冊上哪裡有寫內傾會有道路資訊收集過晚、視野不佳??? 再來看上訴理由的部分: https://imgur.com/341ekTC 只寫一個「壓車過彎」,傾角幾度不知道 但我說你壓車就是壓車,說你打滑失控就打滑失控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蒸蚌 再來看看上訴理由3: https://imgur.com/uE4zGjW 當下速度多少不知道 但說你沒減速慢行就是沒減速慢行 以後過彎通通下車給我用牽的 「反而刻意以大幅度變換重心之方式行駛」 過彎不改變身體重心是要外拋去對向喔? 「並於過彎時催油門加速」 一樣,速度多少不知道 但應該沒有人可以神到入彎還在加速 那大概是在講出彎,出彎不加速請問車身是要怎麼扶正 監理所派人來出彎點幫忙扶嗎? https://imgur.com/PMnyjwW 上面的影片已經證明了,傾角大不代表速度快 放油門滑下山時速40,過個彎傾角隨便都有35度 監理所的上訴人到底有沒有騎過車? 「危險性更甚於單純駕駛大型重型機車」 這一句最經典,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直接表明 單純駕駛大型重型機車就是危險的事情 以後路上看到用路人騎乘大型重機直接攔下來開危險駕駛好了 歧視的明目張膽、抹黑的理所當然 來看一下法官的意見: https://imgur.com/2OjYqkT 法官邏輯: 你過彎要減速、要隨時可以停下來,不然遇到突發狀況你100%會摔車 然後會造成其他用路人「必無從及時煞停,而發生撞擊」 (奇怪,剛才不是要求大型重機過彎要減速慢行、隨時可以煞停嗎?) 簡單說就是: 騎重機過彎沒減速還壓車 → 遇到突發狀況100%摔車 → 其他用路人來不及煞停 → 故得證你是危險駕駛 (減速要減到多少算減速?不知道) (車身傾角下多少算壓車?不知道) 結論來看就是: 騎重機過彎沒減速(主觀認定)就觸犯危險駕駛 你各位以後騎車過彎都給我下來用牽的。 https://imgur.com/3PaQl5X 法官怎麼知道車主未減速?肉眼測速? 法官怎麼知道車主沒有注意車前狀況?心靈駭入? 無從提防對向來車?彎道上有逆向來車,是誰的問題? https://imgur.com/Fih1wpY 翻譯: 我沒有根據,但主觀覺得你危險易肇事 且你沒有在過彎遇到違規逆向仔是你運氣好 如果遇到逆向仔你沒有煞停被撞,你就是危險駕駛(???) https://imgur.com/41X157P 翻譯: 雖然不知道你過彎的速度是多少 速度變化量(有無減速)是多少 也不知道你當下傾角多少 也不知道你當下看不看的到出彎點 反正說你危險駕駛就危險駕駛 你就吞了吧 =============================================== 這麼精彩的判決文,一定要跟鄉民分享一下 以後經過彰化139過彎沒下來用牽的就是危險駕駛 自己保重囉。 p.s 本案判決不得上訴,為當事人默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111.1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uperBike/M.1729608830.A.13E.html
sad0soul: 真的是笑話 10/22 22:56
shukashu0816: 太扯了 10/22 22:58
a2218182822: 這應該是被上訴的沒出庭,遇上狗法官懶得判,直接採 10/22 23:03
a2218182822: 信監理站說詞,照這理由所有跨雙黃線的全部都要開危 10/22 23:03
a2218182822: 險駕駛啦 10/22 23:03
Chricey: 吃過關節保健品,都沒什麼效果,有推薦的牌子嗎? 10/26 05:02
VSshow: 這時候沒事就要拍警察壓車,之後備存,等到輪到自己的時候 10/22 23:03
VSshow: ,看你法官怎麼亂判! 10/22 23:03
VSshow: 被告的沒找律師啊? 10/22 23:05
trij: https://i.imgur.com/2QgI4n6.jpeg 10/22 23:13
Kroner: 剛開始吃UC2,期待 10/22 23:13
EVA96: 根本沒開庭,出個屁 10/22 23:14
※ 編輯: cokecolatw (1.169.111.114 臺灣), 10/22/2024 23:16:26 ※ 編輯: cokecolatw (1.169.111.114 臺灣), 10/22/2024 23:17:32
trij: 壓車還戴RX7X白饅頭,肯定危險駕駛 10/22 23:18
lovegogi: 竟然上訴,是多想要追殺到底? 10/22 23:23
mormegil: 要不要去申請釋憲 10/22 23:26
Kroner: 搞笑吧!關節痛,你能嚴重點嗎?我要讓你知道什麼叫真正的痛! 10/22 23:26
a2218182822: 沒開庭也要寫狀阿 10/22 23:27
STORMSQ: 隨便,這鬼島我反正已經是放棄掙扎了,準備移民比較實在 10/22 23:28
windsp0419: 誇張 10/22 23:38
GermanGerm: 判例已定,大家只能等死 10/22 23:40
Kroner: 吃過關節保健品,都沒什麼效果,有推薦的牌子嗎? 10/22 23:40
qaj759: 以後看到警察過彎超過傾角我就送檢舉附加判決書上去 10/23 00:22
SuLiaen: 看來以後科技執法會多個超過傾角 10/23 00:39
mr2gts: 重機原廠管會被刁噪音跟被刁防燙蓋 現在連傾角都要被刁了 10/23 00:56
blackstyles: 寫成法律給大家笑啊 為什麼隨便一本書就可以抗告 笑 10/23 00:57
Kroner: 我阿嬤說吃豬腳補關節,豬腳吃起來 10/23 00:57
blackstyles: 死 10/23 00:57
LiamTiger: 台灣法官意外嗎? 全都坐車的高級猴子 10/23 01:37
LiamTiger: 雖然覺得小萊姆很猴,但這樣的警察可以麻煩彰化警察檢 10/23 01:39
Kroner: 搞笑吧!關節痛,你能嚴重點嗎?我要讓你知道什麼叫真正的痛! 10/23 01:39
LiamTiger: 舉一下新北警察嗎? 10/23 01:39
FantasyNova: 身為法律從業者 也覺得很可撥 不過應該要找律師是對 10/23 02:14
FantasyNova: 法官只是一個聽兩造講話的認事用法的人 所以遇到一個 10/23 02:14
FantasyNova: 沒騎過車的法官,那就要講到他懂,這個言詞辯論過程 10/23 02:15
Kroner: 關節痛有人有有效的復健方法嗎? 10/23 02:15
FantasyNova: 非常的關鍵 10/23 02:15
paul40807: 哈哈 不得上訴 什麼爛司法 整天坐車的籠中鳥是吧 10/23 04:31
DarenR: 低能監理站碰到低能法匠,大家要多擔待些 10/23 06:41
cokecolatw: 沒開庭、沒有言詞辯論啊,行政庭一堆這種兩造的書 10/23 08:55
Chricey: 不動對關節最好,拎北都躺著 10/23 08:55
cokecolatw: 面看一看就給裁決書的 10/23 08:55
louis0724: 反正判例已定 以後都這樣判了喔 10/23 09:09
fenix220: https://i.imgur.com/Lf41qeM.jpg 10/23 09:11
jhbgybj321: 完了 有判例 之後的恐龍都會照判例 10/23 09:28
Kroner: 有人知道UC2和其他關節保健品的差異嗎? 10/23 09:28
mr2gts: https://bit.ly/3YuWeDf 10/23 09:38
mr2gts: 之前苗栗這個也是二審改判 但還可上訴 不知道後來如何 10/23 09:39
omega31perda: 看樣子只能聲請釋憲了(誤 10/23 09:46
Multistrada: 真的不知道要說什麼了,大家保重 10/23 10:49
Chricey: 喔喔喔,UC2 真的是超讚的啦 10/23 10:49
blufish: 這違憲了吧,大法官出來說說 10/23 11:50
rvd8164: 唉 10/23 13:28
KuRaZuHa: 所以讓一個根本不懂的法官去判他根本不專業的項目 10/23 13:58
seanliengodp: 文組法官判案 10/23 15:02
Kroner: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10/23 15:02
cyberevo: https://i.imgur.com/gO4xtKB.jpeg 10/23 15:23
jerry4311: 法官還跟我說過勞?哪一種法都一樣,放屁。 10/23 15:42
dcoog7880: 恐龍法官 10/23 16:34
nrsair: 想像抽象危險 10/23 23:12
Chricey: 喔喔喔,UC2 真的是超讚的啦 10/23 23:12
wu0vup: 好扯 10/24 11:15
pussycat2009: 皮諾可這個電死.jpg 10/24 14:59
zx246800tw: 低能監理站+低能法匠 10/25 00:31
tom282f3: 行政法院不意外 行政法庭要打贏政府本來就凶多吉少 10/26 05:02
Kroner: 關節痛就老人病 10/26 05:02
nrsair: 雙重標準 差別對待 10/27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