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DarenR: 督導室除了請主管關心,還有什麼實質作為嗎 10/13 19:42
推 paul40807: 至少也要記申誡吧 10/13 19:44
推 wulalas: 公務員蠻鐵的,除非自己在組織裡不受待見,不然真的有什 10/13 20:12
→ wulalas: 麼是就是口頭訓誡,然後再嚴重一點記警告(之後再嘉獎回 10/13 20:12
→ wulalas: 來? 10/13 20:12
推 Kroner: 有人用過中醫針灸治療關節痛的嗎?效果如何? 10/14 16:07推 jonaswang01: 慣性違法阿,歧視二輪潮爽 10/13 20:38
推 chi17: 沒有第三方監督的內部督察單位就是1.搞自己人2.包庇自己人 10/13 21:53
→ sorkayi: 官官相護根本沒作為啊 10/13 23:43
推 tabris1: 為什麼不能找律師告他 10/14 10:51
推 Chricey: UC2是啥東西?求解釋啦! 10/14 17:51→ tabris1: 有沒有版友是法律專業的可以幫忙說明一下? 10/14 10:51
→ david359: 符合第六條第一項第六款,所以得查證身分 10/14 15:57
→ david359: 第二項第六款,"防止犯罪",管制站在防止公共危險罪 10/14 15:57
→ david359: 管制站設置,立法授權給警察主管長官指定 10/14 15:59
推 Chricey: 關節痛有人有有效的復健方法嗎? 10/14 18:15→ david359: 攔停配合的事情就是,給身分證,吹個酒精感應就能走了 10/14 16:00
→ david359: 除非你被"強制"搜索,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10/14 16:02
→ david359: 不講第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可以直接帶你回派出所 10/14 16:06
→ david359: 帶回派出所查證身分,自攔停起算三小時 10/14 16:07
推 Kroner: 有人知道UC2和其他關節保健品的差異嗎? 10/14 18:40→ david359: 夜店也是用這兩條查,沒身分證不報資料就是可帶回派出所 10/14 16:09
→ david359: 綜上,盧了十分鐘沒帶你回去查個三小時,警察很客氣了。 10/14 16:14
推 Multistrada: 所以酒駕攔檢不報生日是有可能犯什麼罪,警察覺得可 10/14 17:51
→ Multistrada: 能就可以嗎? 10/14 17:51
推 Kroner: 有人用過中醫針灸治療關節痛的嗎?效果如何? 10/15 05:37推 nedbob: 樓上,事主有報身份證字號唷,是警察還要報生日才給走 10/14 17:51
→ nedbob: 更正不是樓上,是david 10/14 17:52
推 Chricey: 有人用過中醫針灸治療關節痛的嗎?效果如何? 10/15 05:37→ david359: 臨檢要全攔也沒毛病,被抽到就乖乖配合,沒喝酒是一回事 10/14 18:17
→ david359: 沒被通又是另外一回事 10/14 18:17
→ david359: 這個案例再皮一點要去地檢署也不是不可能= = 10/14 18:34
→ david359: 第六條第二項是管制站指定權限,不是查證身分條件 10/14 18:40
推 Chricey: 關節痛這種東西,比鬼還可怕! 10/15 05:43→ david359: 聲色場所的臨檢、酒駕臨檢站,保底就是有查證身分 10/14 18:43
→ david359: 所以督察室和值勤警察都已經很客氣了 10/14 18:46
噓 vul81320: 客氣你媽警察就是人渣垃圾 10/14 19:04
噓 aika5512308: 設臨檢點被抽到就乖乖配合就好,你在警察職權行使法 10/15 05:37
推 Kroner: UC2是天然成分嗎?還是有添加物啊? 10/16 03:12→ aika5512308: 第六條看不到攔檢酒駕四個字,因為拒檢有罰則,那是 10/15 05:37
→ aika5512308: 寫給拒檢的人看的,看不懂有什麼爭議?你的內文也是 10/15 05:37
→ aika5512308: 很有趣,設攔檢酒駕就只能抓酒駕而已,難道抓通緝犯 10/15 05:37
→ aika5512308: 也要在臨檢點寫攔檢通緝犯是不是?被抽到就配合而已 10/15 05:37
推 Kroner: 樓下關節痛都吃鞏固力 10/18 21:01→ aika5512308: ,警察也只是照程序問個資,看你神色沒喝酒就沒對你 10/15 05:37
→ aika5512308: 酒測,你也能說違法攔檢,真是有趣。 10/15 05:37
→ aika5512308: 補充一下,用警察職權行使法設的臨檢點公權力很大, 10/15 05:43
→ aika5512308: 因為那已經是有分局長做背書。 10/15 05:43
→ aika5512308: 24樓d大有幫你截圖法條還幫你畫重點,建議多看幾遍 10/15 05:47
→ aika5512308: ,前幾樓看到警察攔查就高潮,也是很搞笑。 10/15 05:47
推 Multistrada: 感謝david359提供法條 10/15 10:32
→ tengerinedog: 在美國沒有合理原因攔查除了丟工作就是賠大錢 10/16 03:12
推 pcfox: 有鴿子粉高潮了 10/17 21:05
推 dontdoitbaby: 告他們強制罪看法官怎麼解釋如何? 10/18 04:55
推 kokunmai: 10/18 06:46
→ ikaros0511: 要你報生日很合理,真的有人被攔查會背家人的身份證 10/18 21:01
→ ikaros0511: 但忘記背生日 10/18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