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ong531: 我猜,1.未通報開罰、2.協助詐領失業補助使公務人員登載 05/22 07:13
→ dong531: 不實 05/22 07:13
推 ttc768160: 推樓上 05/22 07:44
推 somanyee: 如果不是違規開除,沒公司會答應吧,還得付預告期薪水 05/22 09:24
→ somanyee: 及資遣費 05/22 09:24
推 Kroner: 不動對關節最好,拎北都躺著 05/22 14:05推 pushpull: 如果你是人資也太不及格了 連這個都不知道 05/22 09:35
推 q2520q: ...你到公司是哪間,我也要去 05/22 09:47
→ darkhero7449: 問老闆啊,有些大器的會願意付資遣費 05/22 10:08
→ asdfghjklasd: 開了你會被要求資遣費或協助詐領失業補助使公務人 05/22 10:39
推 Kroner: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05/22 21:19→ asdfghjklasd: 員登載不實 2中 1 , 05/22 10:40
推 jay77110: 不用開吧,到時弄不好會被罰錢,但是記得和員工簽離職單, 05/22 10:44
→ jay77110: 免得之後又爭議 05/22 10:44
→ what5566: 不是人資 我是老闆 差低 看來不要開比較不會有問題 05/22 14:05
推 Kroner: UC2是天然成分嗎?還是有添加物啊? 05/22 21:21→ maye: 可是他是因為生病被你認為不適任的,開給他讓他領 05/22 20:03
→ maye: 失業救濟金也好吧! 05/22 20:03
→ titch: 員工反過來說你沒通報沒給資遣相關費用反而是你站不住腳 05/22 20:30
→ sazabijiang: 絕對有問題,你給他非自願離職證明,代表你承認是你 05/22 21:19
→ sazabijiang: 主動解雇他,那他該有的權益福利,你都給了嗎 05/22 21:20
→ sazabijiang: 雖然你說雙方通電話同意當天離職,請問是誰先提的? 05/22 21:20
→ sazabijiang: 如果是你先不要人家,那寫好一份離職協議書,讓他 05/22 21:21
→ sazabijiang: 聲明所有該拿到的薪水都已經拿到手,離職之後不會 05/22 21:21
→ sazabijiang: 再主張ooxx之類的,保護一下你自己比較好。 05/22 21:22
→ sazabijiang: 如果是他自己不想做,那就是他主動辭職,沒有爭議 05/22 21:22
推 robinsonXD: 雙方合意為什麼要開?還是是你覺得這樣不ok請他走? 05/22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