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alary
現在的公司的薪資組成是底薪+績效獎金 但是每個月的績效獎金不會當月發 而是等三節的時候再一起給 例如1.2.3.4月份的績效獎金,會等到六月端午才會發,依此類推 想問一下這種發薪方式,這筆獎金的名義在法律上到底算是三節還是績效? 如果算是三節獎金的話 因為三節獎金不屬於工資範疇,不需要納入平均工資計算 且因為非經常性給予,所以雇主在勞健保跟勞退也只要負擔底薪的級距就行了 以勞方角度來看,1月做好的業績,要等半年獎金才會入帳 除了卡現金流之外,這種發薪方法好像對勞工沒有好處? 請問我的理解有錯嗎?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9.101.2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708919642.A.225.html
kevinmeng2: 看你的合約,扣除績效,是否低於基本工資? 02/26 12:35
kevinmeng2: 如果低,當然不發違法 02/26 12:35
CreamSeed: 底薪是大於最低工資的 02/26 12:44
kevinmeng2: 聘雇合約有明確寫到績效獎金何時發放或保障多少嗎? 02/26 13:18
kevinmeng2: 如果都沒有,那公司發放就是謝主隆恩… 02/26 13:19
Chricey: 有人知道UC2和其他關節保健品的差異嗎? 02/26 13:19
kevinmeng2: 沒人在乎勞工的好處,不滿就換工作吧 02/26 13:19
sf820624: 如果你的績效獎金屬業績獎金有明確寫在合約或公告,就 02/26 14:13
sf820624: 具有勞務對價性及制度上經常性,比較容易判定為工資 02/26 14:14
sf820624: 這時候才是回歸到合約或是公告有沒有敘明發放時間 02/26 14:14
Kroner: 本魯關節痛始祖,葡萄糖胺保證沒用,乖乖吃UC2 02/26 14:14
sf820624: 你個要先釐清認定為工資還是獎金後再去釐清發放時間 02/26 14:15
sf820624: 但前者可能會是你這case比較困難的部分,供參考 02/26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