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co0910: 補充一下:因為有跟長輩討論這件事情,長輩一直要我主 11/08 20:26
→ taco0910: 動把那些商品的價值看多少錢賠掉,但我認為那些東西不 11/08 20:26
→ taco0910: 見並不是我一方的責任,如果直接私下與前公司說要賠償 11/08 20:26
→ taco0910: 那些東西,是否等同我認罪?謝謝 11/08 20:26
→ blackhippo: 那堆東西當初離職的時候有沒有點交?那堆東西是否算是 11/08 20:49
推 Kroner: 剛開始吃UC2,期待 11/09 11:28→ blackhippo: 你業務上的東西? 11/08 20:49
→ taco0910: 並非我業務上的東西,而是公司的產品,可以用員購價購 11/08 20:57
→ taco0910: 買的物品,當時表單上沒有列出此一項目 11/08 20:57
→ blackhippo: ..那你公司也挺有趣的..反正主管都說沒差就沒差吧 11/08 21:29
推 Chricey: UC2推薦?有人試過嗎?靠譜嗎? 11/09 11:30→ hjchang: 為什麼要賠? 不是你的錯 賠幹嘛? 11/08 21:43
推 NDark: 離職就要點清楚 如果公司漏掉就是公司的責任 11/08 21:56
→ NDark: 如果公司覺得是員工拿走 那就要調監視器 11/08 21:56
推 yeh10jp: 長輩在講什麼… 11/08 21:57
推 Chricey: 看到有人提到關節痛,我就想到有一篇UC2推薦的文章 11/09 11:45推 snowflake999: 公司如果告你要拿出證據說是你拿走的吧 11/08 22:20
推 snowflake999: 而且都拿到離職證明點交完了,才跟你說東西有少、有 11/08 22:24
→ snowflake999: 費用沒結,真的還告侵佔的話滿幽默的 11/08 22:24
推 cityhunter04: 沒拿的東西幹嘛賠?耍笨嘛! 11/08 23:13
推 Kroner: 關節痛睡覺就能治了,吃什麼UC2 11/09 12:20推 ineda: 這算是庫存盤損吧,離職前不盤,離職後要你賠盤損是什麼道 11/09 00:20
→ ineda: 理,公司能證明你把貨攜出公司再說 11/09 00:20
推 kekekeyes: 打個岔 11/09 00:35
→ kekekeyes: 什麼雷公司在這種證明蓋發票章啊?腦弱? 11/09 00:35
推 Chricey: 關節痛睡覺就能治了,吃什麼UC2 11/09 12:46→ medama: 用你的名義幫人代買 應該是你要付款沒錯.. 11/09 02:01
→ medama: 不過既然公司都說不用你付款了 那就沒事吧 11/09 02:02
→ pujos: 沒有付款你憑什麼從公司領用銷售貨品,這是竊盜好不好 11/09 06:28
→ pujos: 還怎麼自保勒,錢付一付,或是馬上回去一項一項點交回去 11/09 06:29
推 Chricey: 長時間坐著工作,關節痛越來越嚴重,該怎麼辦?推薦UC2 11/09 12:52→ pujos: 挖勒你怎麼會天成這樣,你幫誰拿那只是你的說詞,一翻兩瞪 11/09 06:30
→ pujos: 眼的是,你員購沒付錢 11/09 06:30
→ pujos: 想買的人(你說的),都沒有確定意願+付款,你憑什麼拿 11/09 06:33
→ dong531: 2023了不要那麼怕上法院,更不用怕誰「說」什麼,他如果 11/09 08:07
推 Kroner: 看到有人提到關節痛,我就想到有一篇UC2推薦的文章 11/09 13:46→ dong531: 「說」東西是你拿的而你沒拿,寄存證信函給他,告知如果 11/09 08:07
→ dong531: 有證據就提告如果沒證據再亂說就對他提告誹謗,上法院不 11/09 08:07
→ dong531: 是誰「說」什麼就算數,他要能夠舉證 11/09 08:07
→ ericthree: 所以你有拿嗎? 沒有就不必擔心啦 11/09 08:11
推 Kroner: 剛開始吃UC2,期待 11/09 15:03→ ericthree: 上法院也是公司要舉證 11/09 08:11
→ pujos: 員購單簽了東西領走沒付錢,這是哪國的判斷標準,這上法院 11/09 08:13
→ pujos: 輸死,要啥公司舉證 11/09 08:13
→ pujos: 你要拿去哪放關公司屁事 11/09 08:14
推 Chricey: UC2對膝蓋特別有用嗎?有人能證實嗎? 11/09 22:14→ bob81: 所以員購單有簽了嗎?不解怎麼會沒確定購買先簽單子... 11/09 08:21
推 westhaown: 所以是哪間爛公司 11/09 09:30
→ dong531: 要告特定對象本來就需要舉證,你公司沒證據那就只能報案 11/09 11:02
→ dong531: 報失竊,報失竊後由警方調查,不是你拿的、沒有證據最好 11/09 11:02
推 Chricey: 樓下關節痛都吃鞏固力 11/10 02:14→ dong531: 是會輸,人都離職了,東西放在座位後方,交接流程有瑕疵 11/09 11:02
→ dong531: 沒有當面點交只有口頭詢問,那是雙方疏失,走民事都還有 11/09 11:02
→ dong531: 得吵,只要沒偷怎麼樣也不會有刑事問題 11/09 11:02
→ pujos: 員購你是客戶不是員工,搞清楚狀況好不好,東西你拿走跟你 11/09 11:28
推 Chricey: 最近天氣變化大,關節痛好像更嚴重了。 11/10 02:21→ pujos: 放哪有什麼關係 11/09 11:28
→ pujos: 這跟職務交接一點關係都沒有,還舉證,亂來 11/09 11:29
→ pujos: 你買走的東西,你放哪,那是你家的事,被當垃圾清走,你錢 11/09 11:30
→ pujos: 一樣要付 11/09 11:30
推 Chricey: UC2對膝蓋特別有用嗎?有人能證實嗎? 11/10 02:22推 dodoru: 我覺得原PO比較理虧一點 11/09 11:42
→ dodoru: 因為實際檯面上等於是原PO向公司買東西、產品也拿了卻沒付 11/09 11:43
→ dodoru: 錢,說產品我丟在座位後面呀。 11/09 11:43
推 dodoru: 比較像是消費者身分 11/09 11:45
推 Chricey: 哇勒,UC2 這個東西真的是太讚了 11/10 09:11推 dodoru: 而你說你是幫臨時員工買的,那其實那臨時員工有沒有回覆確 11/09 11:47
→ dodoru: 定和有沒有轉帳給你比較屬於你和那個人私下要處理好的。 11/09 11:48
→ dodoru: 而不是向賣方說找那個臨時員工 11/09 11:48
推 wseedw: 你幫臨時員工買,對公司來說就是你買然後轉讓給別人,轉 11/09 12:20
→ wseedw: 讓的部分跟公司無關啊。你申請的員購你就該拿走商品付錢 11/09 12:20
→ wseedw: 不是嗎?東西沒拿是你的選擇,不是公司沒給商品 11/09 12:20
推 rgbff: 那個臨時員工也太搞人了吧,建議如果二手好賣就認賠一點 11/09 12:45
→ rgbff: 自己轉賣算了 11/09 12:46
→ rgbff: 不然就是問一下公司能不能收回去不買之類的 11/09 12:47
→ rgbff: 只是公司產品要銷帳應該不會太難 11/09 12:47
→ rgbff: 沒拆封的話公司也沒甚麼實際損失,大概就會計會很幹而已 11/09 12:49
→ rgbff: 漏看點交有少,這應該是公司要提出你偷拿的證據才能索賠吧 11/09 12:52
→ rgbff: 但公司大概不會為了5000不到還是自家的產品上法院 11/09 12:53
推 UCCUplz: 你幫臨時員工買是你自己要做的,這應該你自己負責 11/09 13:07
推 susaku: 不是吧 臨時員工沒搞人啊 它不是沒回覆要不要買也沒匯款 11/09 13:44
→ susaku: 那為什麼原Po要成立單子把貨留在座位後方? 這樣看起來是 11/09 13:46
→ susaku: 原po先行代買了 那些貨算原po的啊 11/09 13:47
推 catherine213: 沒有回覆你為什麼會先代買啊 11/09 14:03
→ catherine213: 還有對公司來說,是你跟公司買的是你買了東西不付錢 11/09 14:03
推 snowflake999: 當初有簽收嗎,我公司員購寄來各自領走前要簽名 11/09 15:03
推 ookiniSN9: 「但因為那個員工一直沒有回覆是否確定購買 也沒有轉帳 11/09 16:37
→ ookiniSN9: 」為什麼沒確定好就先成立……?你也很有事 11/09 16:37
→ next2000: 移交清單裡有這項嗎 沒有的話就是你的責任了 畢竟放在 11/09 22:14
→ next2000: 你的座位後是每天可以看到的 你還能忘記… 11/09 22:14
→ marumay: 所以是原po幫人代購員購商品嗎?如果是這樣為什麼取貨時 11/09 23:12
→ marumay: 不用付款?我待的公司都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就算我幫人 11/09 23:12
→ marumay: 買也一樣 11/09 23:12
推 dodoru: 他們公司也不夠嚴謹,不是馬上收錢的那種,不過買員購品沒 11/10 02:14
→ dodoru: 有馬上收錢的公司我也有碰過,因為大家也不太會不繳,所以 11/10 02:14
→ dodoru: 財務上沒有很嚴格,常常貨先給才後續付錢。 11/10 02:14
推 dodoru: 原Po的瑕疵則是兼具員工與買家的身份,或許當員工角色本 11/10 02:20
→ dodoru: 身沒問題,但幫人代買商品拿到貨卻沒繳款,是有身為買方 11/10 02:21
→ dodoru: 的瑕疵的。而且你跟你幫忙買的對象沒喬攏,那是你們自己私 11/10 02:21
→ dodoru: 下的問題,也不該丟給賣方承擔。 11/10 02:21
→ dodoru: 交接清單沒有這項是因為這比較不算是工作內容、物品相關。 11/10 02:22
→ dodoru: 而是另一重買賣方身分。 11/10 02:22
推 dodoru: 其實沒有確認就不該幫代買 11/10 02:24
推 susaku: 原Po大概以為這不是交易 只是先把商品預先保留 但實際上 11/10 09:09
→ susaku: 寫了訂單 商品放到原po座位後方就已經成立交易了 11/10 09:10
推 susaku: 現在要解決的話就是看那些商品到底在哪 以最後那段主管的 11/10 09:11
→ susaku: 回應應該就是公司把商品收回去、訂單作廢 原po最好還是跟 11/10 09:13
→ susaku: 主管確認事件有沒有完結 避免公司若沒處理 拖了更久商品 11/10 09:14
→ susaku: 真的不知道到哪去了 帳上還有一筆原po沒付款的帳就麻煩 11/10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