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LoveNTR: 要告就告幹嘛在板上說 搞得人心惶惶的 09/09 11:29
→ walter741225: 我覺得至少可以要求道歉吧 09/09 11:31
推 TNPSCG: 雨女的道歉是嘲諷吧 09/09 11:32
嘲諷就繼續提告阿
如果要提告的話
推 PogChampLUL: 要告就告不用在板上說 09/09 11:32
→ jensheng09: 我覺得可以要求道歉 09/09 11:33
→ rainkaras: 沒悔意的道歉聽了更燥,之後找機會就陰陽一下也不會比 09/09 11:34
→ rainkaras: 較好吧 09/09 11:34
可以回說這道歉顯然是沒有認真
所以不接受
接著就看是要提告還是幹嘛的
→ rrraaayyy: 假如會因為這種案例人心惶惶 感覺是自己有問題 09/09 11:34
※ 編輯: walter741225 (101.12.29.48 臺灣), 09/09/2024 11:35:02
→ XROCK: 陰陽怪氣的道歉嗎 09/09 11:34
→ ILoveNTR: 就走法律途徑然後道歉像八卦一樣具名ㄚ 09/09 11:35
推 wai0806: 就變成魯王蛇2.0 09/09 11:35
→ walter741225: 這樣會被認定訟棍喔 那不就是 09/09 11:36
→ walter741225: 只想爽 不准你告我 09/09 11:36
→ XROCK: 這樣不會吧 09/09 11:36
推 TNPSCG: 除非是上面那種開自己盒的道歉 09/09 11:39
→ TNPSCG: 不然po個道歉文而已是會少塊肉嗎 09/09 11:39
推 Exmax1999: 這其實已經達到妨害名譽的等級的吧 雖然沒有指名道姓 09/09 11:40
→ Exmax1999: 但感覺可以連接到是誰 09/09 11:40
推 DJYOMIYAHINA: 跟魯王蛇那咖差多了吧 09/09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