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改這個不如先修法禁止機車車燈使用超強光 晚上遇到一個機車從後面超車 他的機車車燈剛好照射到我的後照鏡 那個強光讓我瞬間有失明的感覺 後來遠遠看到他的前方都超級亮 會裝這種車燈的人 大概也只會閃瞎過斑馬線的行人而已 對社會也沒啥好處 大家說好不好!! ※ 引述《LeeSeDol (嘖嘖...)》之銘言: : https://www.ftnn.com.tw/news/320746 : 張啓楷呼籲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2款項規定不完備之處,要求所有轉彎車輛 : 行近行人穿越道,無論有無行人,一定要確實暫停;確認無行人後,始能起步;以低速通過 : 人行道。 : 心得: : 民眾黨終於肯提出跟國會擴權無關的法案了! : 來自張啟楷委員交通方面的提案。 : 目的是減少行人過馬路被車撞的風險, : 政黑的大家覺得怎樣?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65.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9086524.A.A1D.html
brella: 這種遠燈破畜很多 118.171.179.41 10/16 21:50
hzs6111: 一堆三寶晚上都開遠燈 1.160.102.19 10/16 21:54
theropod: 同意,山道猴喜歡改東改西的 223.137.49.63 10/16 21:57
windnonstop: 用遠光燈的死全家 幹 36.228.19.160 10/16 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