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oopoo (噢耶)》之銘言:
: 大法官
: 法官中最頂的存在,道德的至高點
: 目的就是為了解釋憲法
: 說鹿是鹿,說馬是馬,要有光就有光
: 什麼狗屁倒灶的事到憲法法庭就結束
: 沒有更高的制衡方式
: 那問題來了,大法官本身會違憲嗎?
: 他違不違憲誰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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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會啊
所以由15個人來決定一個國家的走向就滿好笑的
尤其如果7個認為合憲 8個認為違憲的時候
就更好笑了 只差一票 代表有極度爭議才會只差一票
結果就變成違憲
尤其這次15個大法官 有9個沒當過法官
真是笑話中的笑話 考不上法官的人可以當法官的上司及高級版欸 !
這就跟不會寫程式的人當高級軟體工程師 一樣好笑
所以我主張憲法法庭應該要增設 高等憲法法庭、最高憲法法庭
如果對憲法法庭的判決不服 可以上訴到高等憲法法庭
如果對高等憲法法庭的判決不服 可以上訴到最高憲法法庭
這樣問題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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