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京華城公司與鼎越公司各具法人格,鼎越公司何以屬於《刑法》第38
條之1第2項第3款所稱取得犯罪所得之第三人?原裁定未妥適說明其認定之理由及依據,
亦有違誤。綜上,鼎越公司提起抗告為有理由,故將原裁定關於此部分撤銷發回。
https://ctinews.com/news/items/p5W9EbebWo
備註:
快出綠色法官對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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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笑話的問題就在於他們是被選出來的
The problem with political jokes is that they get elected.
--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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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糗了!扣押京華城土地 鼎越抗告成功「高院撤銷發回更裁」裁定理由出爐
2024/10/23 21:24
中天 李奕緯/綜合報導
北檢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為確保未來追徵111億餘元不法利益,聲請扣押京
華城所在土地獲准,鼎越開發公司提起抗告,高院今(23)日裁定撤銷,發回更裁。
高院裁定指出,本案興建中之辦公大樓雖經台北市政府核准容積獎勵率20%,但本件是否
已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2項所定「必要時」得扣押第三人財產之要件,原裁定未
詳予說明,尚有違誤。
高院並認為,又縱依檢察官聲請意旨認本案犯罪嫌疑人柯文哲、彭振聲有為京華城公司實
行圖利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