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eSeDol (嘖嘖...)》之銘言:
: 統戰藝人好多!沈伯洋研擬修外患罪 國安局樂見
: https://tw.nextapple.com/politics/20241016/0C7ECAA1AFFCF335BE8D48D72454A5CD
刑法第100條
【原本條文】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
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現行條文】1992年修法後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
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就這幾個字,累積的多少民進黨前輩的青春、血汗甚至生命。
身為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還是刑法專業,甚至是大學教授。
所學到的知識,就是來打臉過去前輩臉的。
還是發言=強暴、脅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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