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只要警察的盤查合法, 原則上就有配合的必要, 公務員代表國家執行國家公權力 你把執法者當國家看待就好, 若妨害行為跟公務員的死有因果關係, 行為人也有預見結果發生的可能, 就該當妨害公務致公務員於死, 即便不是故意致人於死, 還是能成立妨害公務的加重結果犯。 你弄死的人是公務員, 人家背後是國家耶, 得罪國家還想跑? 這種情形,偵審都不會輕放的, 比較麻煩的問題是, 有沒有刑法第19條的問題, 有沒有心智缺陷或精神障礙的問題, 所以,第一時間就要採檢體送鑑定。 罪名成立應該還是會成立, 畢竟毒駕本來就不可以, 出事時不能拿吸毒當理由, 跟酒駕肇事一樣的道理, 責任問題會比較複雜。 ※ 引述《seabox (呂雅筑)》之銘言: : 1.她開車逃跑是為了拒檢 不是為了殺人 : 2.她如果有殺人意圖 會回來繼續衝撞才對 : 綜合以上兩點 : 看不出有故意殺人的意圖 : 頂多算個過失致死吧 : 不要說我是冷血屁孩 : 冷血的是法律 : 過失致死最多五年 謝謝指教 : 我的理論 : 來自很多挺過失致死仔的邏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4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7754251.A.C6D.html ※ 編輯: cklovework (39.10.42.8 臺灣), 10/01/2024 11:44:54
pondaha: 怎麼可能重判,殺人犯是廢死團體的寶貝,114.140.104.211 10/01 11:45
pondaha: 好好呵護都來不及了114.140.104.211 10/01 11:45
※ 編輯: cklovework (39.10.42.8 臺灣), 10/01/2024 11:46:01
k44754: 那是你以為啦49.215.85.243 10/01 11:49
k44754: 「法官」說了算49.215.85.243 10/01 11:49
seabox: 為什麼受害者是公務員就可以無視犯意42.70.250.200 10/01 11:50
Kroner: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112.225.206.57 10/01 11:50
k44754: 鬼島法官,車禍鑑定 醫師鑑定報告都能不49.215.85.243 10/01 11:50
k44754: 採信,通通只是「參考」用49.215.85.243 10/01 11:50
※ 編輯: cklovework (39.10.42.8 臺灣), 10/01/2024 11:57:43
tidalwave00: 肇逃已經是台灣犯錯最方便的選擇 39.14.65.164 10/01 11:53
dear133: 哪天殺死到廢死其中一人又是如何 42.70.144.63 10/01 11:53
Kroner: 哈囉!關節痛真的超痛欸,我之前也遇過類似情況,後來去看醫生吃推薦UC2,效果不錯喔! 112.328.206.75 10/01 11:53
dear133: 多少人被陪葬(廢死聯盟) 42.70.144.63 10/01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