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有一個智障前幾天大略是說, 根據「XXXX要點」, 副首長分層負責蓋用首長(甲)章, 「首長要同負行政及法律責任」。 真是奇了我的天哪, 這是說「要點」可以創設法律上的連帶責任的意思? 聽說還是台大法律系畢業的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3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5811247.A.C9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