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 引述《grass999 (草枝999)》之銘言: : 我不評論別人的案子,我就說說我自己。 : 我也被起訴過,傳喚時是他字案,完成偵訊之後,也不知道何時變偵字案,再來就是收? : 起訴書了,我就是被告了。 : 案子內容簡單來說,就是部屬在簽約時,只記得請客戶在合約上簽名,但沒蓋到私章,? : 屬為求方便,就隨便刻一顆蓋了,事後也沒告知客戶,那顆章使用後也遺失了。 : 幾個月後,客戶申請合約影本,發現多了一顆不認識的章,就提告了。 : 我則是合約的覆核主管,我也蓋了章。 : 反正檢察官就是認定我知情,是共犯,就起訴了。 : 心裡幹歸幹,但他要這麼想,說實在也合理。 : 說實在我也不懂,都簽名了,為何還要私章,但公司規定就是這樣。 : 你說檢察官有沒有明確的證據? : 我只能說,就算沒有明確的證據,也有合理的推測。 : 後來上法庭,那真是折磨人的過程,法官傳喚了整個公司裡,跟相關流程有關的部門人? : ,一步一步釐清細節,確認我有沒有權責要求證。 : 我主張基於信任原則,部屬是老員工,過去也沒有類似案例被投訴過,所以我沒做求證? : 我個人一審二審都是無罪,但過程中,被檢察官大罵推卸責任,沒有擔當,德不配位,? : 為主管的次數,大概不下20次。 一般老百姓玩不過檢察官 除非你錢包夠厚能請律師幫你挑毛病 檢察官睡覺都在夢刑事訴訟法 隨便找旁邊幾股討論就有一堆手段弄你 說說大宗的過失致死案就好 有的檢察官當班遇到就一定簡易判決出去 不跟你囉唆 有的遇到就看情狀可能緩起訴 什麼意思? 看他心情的意思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13 Pro Ma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41.2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5033396.A.C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