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lackCoal: 大法官以未全員一致的決定,要求各審所有法官要一致判 10/02 20:24
→ BlackCoal: 死刑才能算數 10/02 20:24
→ guanquan: 同意門檻改為三分之二是還好。但將現有總額改為法定總額 10/02 20:35
→ guanquan: 就不合理,藍白杯葛新大法官人事案就會癱瘓憲法法庭 10/02 20:35
笑死那麼執政黨故意不提名或是延宕提名或是隨便擺西瓜
也可以用半數的2/3大法官輕易把持憲法法庭
變成只要總數1/3+1就可以通過?
而一般法院死刑案件
是不是你也認為法院用法定總額
只要搞到沒人敢接就可以癱瘓死刑法庭
所以一般法院該要只要用現有總額一致決而不需要法定總額一致決?
推 scott123321: 2016年美國參議院也是延滯歐巴馬大法官提名案,等川 10/02 23:50
推 Kroner: 有人知道UC2和其他關節保健品的差異嗎? 10/11 22:35→ scott123321: 普上任提名保守派大法官,參議院才通過。總統提名本 10/02 23:50
→ scott123321: 來就要提出立法院多數可以接受的人選,這就是民主國 10/02 23:50
→ scott123321: 家權力分立制衡的基本道理。立法院也是民意選出,當 10/02 23:50
→ scott123321: 然有權也有義務嚴格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適格與否 10/02 23:50
推 TPhow: 不分區是黨意 算什麼民意 10/03 00:29
推 cloudeda: 推3樓 10/03 00:31
推 afters: 不分區也是人民一票一票投出來的 10/03 06:11
→ afters: 真沒看過把國家名器當酬庸給助選員的 10/03 06:12
推 esienhour: 一致決的要求基本上就是違憲了,除了不符比例原則外( 10/03 08:03
→ esienhour: 修憲都不需要一致決了,難道判一個人死刑比修一個國家 10/03 08:03
→ esienhour: 的憲法重要?),另外還有違反司法立法分立原則,簡單 10/03 08:03
→ esienhour: 講就是大法官撈過界了。以後這些大法官學者以後怎麼回 10/03 08:03
→ esienhour: 去教書,以為全台灣他們最聰明,把其他人當白癡 10/03 08:03
推 esienhour: 要通過也不容易啦,青冥鳥會飛出來 10/03 08:05
推 breez: 現在主流就是顏色正確!不然現任怎沒一個是藍色的? 10/03 08:23
※ 編輯: kaky (111.255.64.182 臺灣), 10/03/2024 09:29:22
推 kshank06: 用死刑案來講2/3不合理啊 啊這件的同意人數就有超過2/3 10/03 10:21
→ kshank06: 啊 10/03 10:21
→ royalroad: 大法官自己的解釋如果違憲就沒人制衡他們,只能期待未 10/03 11:48
→ royalroad: 來的大法官 10/03 11:48
推 esienhour: 只有重提名大法官並重提憲法訴訟,前例可參考通姦除罪 10/03 12:39
→ esienhour: 化 10/03 12:39
推 esienhour: 第一次看到大法官把執行要件寫死,逾越立法者權限,這 10/03 12:41
→ esienhour: 不是違憲什麼是違憲? 10/03 12:41
推 kinedka: 怎麼會有人說不分區不是民意XD 10/03 14:37
噓 guanquan: 如果你根本沒有要討論,只想發表個人愚見又看不懂文字, 10/03 19:05
確實我只能發表個人意見
不能代表黨啊、政府啊
或許有人可以在網路上代表黨跟政府來BBS發表他們的意見 XD
不過我倒是不知道考試板不能發表個人對法律、憲法討論的個人意見
符合你的討論標準才能發表不然就只能去八卦......
為什麼有人可以假設一方癱瘓叫作討論
而別人假設另外一方擺爛叫作個人意見、法盲
而歷史上實際發生過的事:
憲法機關因為提名權限機關擺爛或對抗審查機關而不重提名導致該機關
真實停擺....
→ guanquan: 其實可以滾去八卦版 10/03 19:05
→ guanquan: 那邊很多跟你同程度的法盲給你取暖 10/03 19:12
噓 breez: 幫樓上翻譯,廢死就是法盲 10/03 20:08
→ breez: 法律人就是尊爵不凡! 10/03 20:08
推 esienhour: 那修憲要不要也用現有總額啦?好兇喔! 10/03 20:38
推 yamahara6026: 就大法官擴權啊 ,擴到立法院的權責啊 笑死 10/03 21:55
※ 編輯: kaky (111.255.64.182 臺灣), 10/04/2024 07:49:24
推 a19851106: 如果不想看別人意見也可以滾去其他板 10/04 07:59
→ timshow: 再來藍白只要卡死大法官人事同意案 大法官人數不足2/3 10/04 11:07
→ timshow: 接下來就都不會有大法官釋憲了 10/04 11:07
這是認證永遠的少數綠委?XD
推 yamahara6026: 沒釋憲也好啦,都變成政黨養的狗而已,公投還比較 10/04 12:32
→ yamahara6026: 公平 10/04 12:32
※ 編輯: kaky (111.255.64.182 臺灣), 10/04/2024 13:04:04
推 czplus: 死刑就是刑法大魔王不能相提並論,要不也給立法院安排一致 10/04 16:16
→ czplus: 決反對+未決議照提案通過如何 10/04 16:16
→ czplus: “事務領域不同” 10/04 16:17
你是來搞笑的嗎
死刑存廢本來是刑法的問題
不過大法官把它搞成刑事訴訟法上的要求--刑事判決的程序法
然後現在人家來檢討憲法判決的程序法
"憲法訴訟法"是不是比照大法官對死刑判決要求的程序法標準來
結果你跳針立法程序?
你也知道你拿不同領域的事情來舉例喔.....
推 cindycincia: 以後私刑正義遲早會出現 10/05 09:08
※ 編輯: kaky (111.255.64.182 臺灣), 10/05/2024 11:34:04
推 kery1120: 不如把大法官違憲審查決議也改成一致決,反正都是重大 10/05 13:07
→ kery1120: 事件嘛 10/05 13:07
推 esienhour: 一致決印象中只有公司法閉鎖性公司才有... 10/05 14:42
噓 andbu558: 這個去考國考 法緒跟行政法真的不行 10/11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