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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猥褻女書記官又猥褻女法官 檢方控「權力犯罪」求刑2年2月 2024-07-29 13:57 聯合報/ 記者 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士林地院停職法官蔡明宏被控在陽明山強制猥褻女書記官、候補女法官,士林地檢署起訴 蔡,蔡否認犯罪,聲請移轉管轄獲准;台北地院審理,檢方對蔡求刑2年2月,並認為蔡假 藉職務犯罪,建請法官加重量刑。 檢察官認為,蔡明宏曾是士林地院行政庭長,行政庭長的權利與地位僅次於院長,而被害 人一是院內女書記官、一是院內候補女法官,在職場皆需聽令於蔡,因此建議法官重判蔡 。 檢方對蔡明宏求重刑所援引的法條,是刑法瀆職罪章、第134條。 法律規定,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 分之一;檢方認定蔡利用權力犯罪,應有加重其刑的法律適用。 台北地院今年6月開辯論庭,蔡明宏仍無罪答辯,檢方對蔡的2個犯行各求處有期徒刑1年6 月、合併求處有期徒刑2年2月,求刑目的,在避免判刑在2年以下致蔡獲緩刑宣告。本案 訂8月21日上午宣判。 法官論壇2023年6月一篇題為「妳不孤單」的文章爆料,指資深法官「蔡董」前年11月15 日以關心工作狀況,中午開車載著剛分發的女法官到陽明山上吃飯,車輛卻開到深山的「 中湖戰備道」旁。 論壇貼文指,「蔡董」在車上性騷女法官不只一輪,最後女法官以要案件評議為由要求下 山,蔡明宏隨後上網發文稱「我如果有性騷行為,我用我全部身家性命賭上任何詛咒」。 檢方偵查,2007年蔡擔任行政庭長,開車載女書記官上陽明山,在人車稀少的避車彎於車 內涉嫌環抱、頭貼胸部吸吮,女書記官制止,蔡稱「再5分鐘就好」;女書記官驚嚇逃下 車,後來在蔡怒視下又上車,由蔡開車送回家。 2022年11月,蔡明宏邀約候補女法官到陽明山土雞城用餐,開車至避車彎稱「頭暈需要暫 時休息」,停車後,蔡涉嫌揉捏女法官左手腕、掐捏女法官大腿,再隔著褲子摳碰對方的 私處。 蔡明宏否認犯罪,他今年5月前往台北地院出庭前表示「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 罰他的」。 https://i.imgur.com/J9CAfaw.jpeg
士林地方法院停職法官蔡明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12584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12.13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722246753.A.A17.html
redbalon: 日本叫pawahara的樣子,權勢性騷擾 07/29 19:57
redbalon: 搞錯了抱歉,pawahara是職場霸凌 07/29 19:58
luismars: 那加起來作パワセクハラ好了 07/29 20:44
yuanhy63: 再五分鐘就好 嘻嘻 07/29 23:25
chi3138721: 這是蔡董,樓下發言自己小心 07/30 10:51
Chricey: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07/30 10:51
dark0224: 官官相護 法官也是官 輕輕放下啦 07/30 16:51
cindycincia: 二年 呵呵呵呵呵 08/01 09:53
dengweki: 有欠很大嗎?很癢嗎?花錢買不行嗎?還是老婆不給 08/14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