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Examination
請問大家一個問題 關於刑法的各罪責的有期徒刑所訂定的方式 有些會規定"...年以上...年以下" 但有些只會規定"...年以上" 或"...年以下" 想請教的是 如果只規定下限"...年以上" 那意思是說可以最重判到無期徒刑嗎? 又如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五款 對於延押次數的規定 限定於最重本刑十年以下 但為何不是針對最輕本刑做規定呢? 就是說這些刑事法規對於刑度的上下限的立法 背後是有怎樣的邏輯或道理可以理解? 以上請教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9.2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721295266.A.EAE.html
ikariamman: 建議好好念書。 07/18 17:54
zarg1043: 有期徒刑跟無期徒刑是不一樣的阿 老哥 07/18 17:54
zarg1043: 先把刑罰論看完 你的問題會少一半 07/18 17:55
EEERRIICC: 罪刑法定 沒有寫的不能判 07/18 18:05
MrTaxes: 好的 謝謝大家 07/18 19:29
Kroner: UC2是啥東西?求解釋啦! 07/18 19:29
oRaNIX: 民訴啥時可以羈押了 07/21 14:39
筆誤3Q ※ 編輯: MrTaxes (112.78.72.103 臺灣), 07/21/2024 15:03:51